当前位置:首页>>新闻播报>>今日关注 今日关注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
公布举报方式 公开奖励办法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时间2018-07-16 09:47:41

7月13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公布了各地举报中心联系方式,并公开了举报奖励办法。群众举报最高可获得五万元奖励。

据了解,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重拳出击,对黑恶犯罪势力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成功处置了一批黑恶势力团伙,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上,向社会公布了举报中心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311-86863936,0311-86863937。工作日8:30—5:30接听受理群众举报,由专人负责接听、处理举报电话线索。

举报信箱:石家庄市邮政信箱639,邮编050000。

举报邮箱:sjzsshce(石家庄市扫黑除恶首字母)123@163.com

据悉,为发动群众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举报人举报的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一、对侦破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集团犯罪案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情报和线索,给予三万至五万元人民币(下同)奖励;

二、对侦办恶势力违法犯罪集团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情报和线索,给予一万至三万元奖励;

三、对缉捕黑社会性质组织集团案件重大逃犯发挥较大作用的情报和线索,给予一万至三万元奖励;

四、对缉捕恶势力违法犯罪集团重大逃犯发挥较大作用的情报和线索,给予五千至一万元奖励;

五、对提供和举报包庇、藏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情报、线索的公民,给予三千至一万元奖励;

六、对提供和举报纵容、包庇、藏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案件情报、线索的公民,给予三千至一万元奖励。

《办法》明确举报中心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举报人所涉及案件的办案机关负责举报人保护工作。对于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构成违法犯罪的将坚决依法追究。

以下十种情况为黑恶势力犯罪打击重点。群众可进行举报: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采取打砸、尾随、恐吓,甚至强行拆除,给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黑恶势力,以及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围标串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以及在建材供应、房屋装修时垄断销售、强买强卖的“沙霸”“楼霸”等黑恶势力;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记者 戴丽丽)